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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商会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土十条“研讨会

2016-07-01 13:51:52  

继“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发布后,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6月29日,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特邀请土壤修复领域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代表,针对贯彻落实“土十条”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由环境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主持。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李发生、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姜林、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总工程师宋云、环科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主任谷庆宝、环保部固废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土壤环境管理技术部主任温雪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周友亚、环境规划院重金属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主任孙宁等专家,以及环境商会执行秘书长马辉、北京高能环境总经理魏丽等出席。
会上,中国环科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主任谷庆宝作为“土十条”的主要起草人之一,首先介绍了“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和制定思路。他指出,“土十条”要求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及变化趋势,这是土壤污染治理的基础,因而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势在必行。以耕地及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体现出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治理思路。

此外,“土十条”还强调土壤质量维护要注重污染风险的管控及土地的保护;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迫在眉睫。土壤污染防治应有多元主体共同参加,需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公众及社会监督。
与会专家认为,“土十条‘内容丰富,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范管理从业单位和人员,推动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和成熟。
“土十条”出台的更深一层意义则在于,它与“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组合为治理大气、水、土壤三个主要环境要素的完整政策矩阵。6月初,环保部公布了新设置的大气环境管理司、水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的职能。
专家认为,建立长效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是重点,包括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修复治理资金……都要一步步实施,并且要以“土十条”为起点,尽快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总之,还有很多具体的细致的工作要做,各企业、相关部门要尽快行动起来。
未来,国家进一步开展更加详细的土壤污染本底调查,对土壤污染情况分类、分级,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污染源、污染者,依然是必须要做的事。其次,土壤污染的差异化治理非常重要。此外,治理后的地块如何有效再利用,应当打破各权力部门的局限,实现统一认识。
土壤污染修复的市场确实很大,但关键还要看“土十条”下一步能否落地生根,以及如何落实。包括政府如何引导、市场如何放开、资金来源如何解决、企业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如何统一和标准化。

沈阳环科院工程中心主任王坚、兴业银行总行环境金融部高级研究员贾超、中国土壤环境修复联盟秘书长高杰,广西博世科副总经理/土壤环境事业部经理周永信、上田环境修复董事长唐晓声、杭州利环环境集团董事长沈文渊、凯天环保集团高级副总裁黄国安、河北煜环环保科技总经理金奇、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温俊明、中科鼎实副总经理刘爽、北京建工环境修复高级经理刘菁菁、江苏大地益源副总经理曹庆荣、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雅芳等机构代表参加此次座谈会。

土壤修复专业委员会

环境商会目前正在筹备“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土壤修复专业委员会”,委托由高能环境、建工修复牵头,组织行业内的专家、修复企业共同发起成立。旨在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政策制定,加快制定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土壤修复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呼吁从业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抵制恶性低价中标,建立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此外,搭建交流平台,加强企业合作,实现双边和多边形式的联合、互补、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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