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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自律公约

2009-07-31 02:48:51  

  六月十二日,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服务业商会成立大会上,清华大学环境系傅涛博士宣读了商会自律公约,经全体理事表决通过。

自律公约内容:

  以引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改革催生了环境服务业的成熟,和谐发展的国家战略为环境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市场主体在改革与发展中迅速壮大,一个生机蓬勃的产业群体已经呈现。

  环境服务业需要一批负责任感、有品牌的企业主体来支撑。作为主业从事环境服务业的企业,我们从事着城市污水处理、供水服务和垃圾处理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服务,可持续、高质量、稳定收益是我们的产业追求;我们面临着一个复合性的市场结构,政府和公众是最重要的关联。

  但是,处于产业化初期的环境服务业,受到产业分散的困扰,市场秩序不健全,参差不齐的企业主体,在短期恶性竞争中沉浮。这种局面不利于行业的长效服务,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在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隆重成立之际,我们自发而起,共同签署行业自律公约。我们郑重承诺:

  企业之间相互理解、团结协作、公平竞争,不恶意诋毁和中伤同业其他企业

  共同谴责和抵制恶性竞争,拒绝提供低价而劣质的服务

  倡导企业协同下的合理收益,拒绝谋取暴利的价格同盟

  自觉遵守行业竞争规则,不做扰乱市场,不做误导政府和用户的行为
   

  本自律公约向社会公开,由环境商会对自律行为进行的监督和奖惩。对恶意违反公约的企业,从公约发起企业中除名,由商会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告。

  我们以从事环境服务业为荣,作为有责任感、谋求长远发展的环境服务业企业,我们期望通过自律,倡导理性的竞争,获得合理的收益,为企业发展留下空间,为高质量的服务留有余力。

  欢迎更多的企业加入自律公约,共同迎接环境服务业百花齐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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