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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企业社会责任榜样】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2021-08-17 09:49:02  

 

编者按:为弘扬先进的社会责任理念和公益慈善文化,促进环境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环境商会今年发起最具社会责任会员企业调研活动。即日起,商会将陆续展示会员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弘扬公益精神,彰显企业社会责任担当。

 

盈科律师事务所践行社会责任

 

2012年以来,盈科律师事务所成立了20多人的环境资源法务团队,潜心于生态文明法治实践,主要包括:

 

1、先后承办了广东省首宗地方环保组织发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案)、广东省首宗涉滨海湿地和海岸带保护的环境公益诉讼、广东省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影响全国,有力推动了生态环保事业的法治化进程;

 

22016年在法律出版社主编出版《环境资源实案解析与办案实用法规大全》;2021年在中国环境出版社著作出版《胜案路径:环境资源实案律师策略》,将为企业亲办的200多个实案中挑选出30多个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在生态文明执法、司法中的经验以及生态环保产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该书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挚萍教授分写序一、序二推荐。目前该图书已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山大学法学院图书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图书馆、广州市图书馆、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等馆藏。

 

320209月在清华大学《环境资源法论丛》发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溯及力及责任人认定规则评析》,为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事业发挥法治力量;20211月,在武汉大学《环境法丛论》上发表论文《浅议行政复议机制的功能拓展——以‘行政一体’原则在一宗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诉讼中的适用为例》,竭力推动生态环保领域的行政法治。

 

4、因盈科律师事务所在履行生态环保领域的法治责任中的积极表现,目前该单位党委纪委副书记、监事会副主任兼环境资源法务部主任陈勇儒,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环保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5、目前该单位还是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理事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的理事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的理事单位。

 

6、因陈勇儒主任律师的杰出表现,其还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届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咨询专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三届环境法分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第一届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始委员等社会职务。

 

72020年,中共广州市政法委聘任陈勇儒为广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2020.1.12021.12.31,环境法与政策类),先后参与评估了多家企业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

 

82012年以来,该单位人员先后担任全国政协法社委《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调研征询专家成员,生态环境部20172018年度全国执法大练兵评审专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组专家成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组成员,广州市环保局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立法后廉洁性评估专家成员、2017年度组长,广州巿发改委《广州市碳普惠制管理暂行办法》立法前评估专家成员,广州市委市政府改善营商环境文件起草组成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工具发行操作指引》立法前评估专家成员,为全国及地方生态文明法治事业做出了不少贡献。

 

9、其他:2017年捐款8万元给广东省环保基金会、推动生态环保公益诉讼,2018年在红色革命老区湖南省石门县捐款30万元建立少年儿童图书馆,推进生态环境基础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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