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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等三项执法检查通知

2009-07-31 10:17:19  
  苏环办〔2009〕243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等三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09〕55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认真做到: 一是要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防止走过场。二是要结合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造纸行业三个重点,着力督查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全面排查环评审批、产业政策执行、自动监控、“三同时”监察、治污设施运行、达标排放等情况,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要报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三是请各地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企业及重点排污企业、建设项目检查情况和汇总表(含电子稿)上报省厅;9月15日前上报造纸行业检查情况和汇总表(含电子稿)。两个汇总表样式见环保部通知附件。我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三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九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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