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上海节能减排的任务十分艰巨,城镇污水处理成为COD减排的主力军。上海水务在推进COD减排的过程中,努力做好监督与服务工作,形成了城镇排水规划明晰,项目实施有序,厂网同步建设,污水运行有效,激励政策有力的工作格局。
3月27日,在清华大学和中国水网联合主办的“2009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处长马远东将上海在节能减排方面所获取的宝贵经验和与代表进行了分享。
“编制规划明方向;信息化支撑齐共享;污染源调查摸家底;农村污水不能忘;行业定额很重要;执行标准不可少;统计要求要明确;特许经营很必要;管理职责宜分明;监督管理要做好。”马远东首先用一个“顺口溜”将上海坚持服务、指导、协调、监督,把服务与指导放在行业管理工作首位的理念淋漓尽致地进行了展现。
“除政府的监督与服务外,激励政策是上海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又一亮点。”马远东说。
马远东介绍说,2006年开始,先后制定出台了三个激励政策。
首先是郊区污水管网建设,资金补贴政策。马远东说,2006年到2008年,对郊区管网建设有一个资金补贴,政府拿出9个亿来用于促成郊区的管网建设。补贴的范围是上海市市区和郊区的结合部,浦东新区还有七个郊区县,补贴的标准分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建设区、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上游水源区、上海市区的结合部四类制定。
第二个政策是激励污水厂超量削减。为充分发挥污水厂运行效能,完成上海“十一五”COD减排任务, 2008年,上海出台了对COD超量削减的政策。“比如日处理能力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出水COD浓度低于80mg/L,将会获得0.035元/m3的补贴;低于60 mg/L,补贴为0.070元/m3;低于50 mg/L,补贴为0.040元/m3。”而对于日处理能力10万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厂,获得补贴相对较多的情况,马远东表示,随着污水处理厂规模的减小,运行成本相对提高,获得的补贴也相应较多。
第三个政策即为促进黄浦江上游的污水厂的节能减排,保护水源地。马远东介绍说,目前上海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补贴两毛钱,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补贴三毛钱。在服务范围内也已开征污水处理费。
而对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补贴问题,马远东表示,这正是正在积极进行研究的第四政策,他透露,目前该政策已基本敲定,对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补贴约为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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