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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 2016年报

2017-05-26 14:21:33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尹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霞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霞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人民币1,618.90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47.85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2,725.19万元,2016年末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3,473.04万元。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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