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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进开征环境税

2009-08-02 20:19:33  

  昨日(5月25日,下同),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重申今年将继续推进环境税和物业税两个新税种的开征,同时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外,意见提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
 
  为鼓励节能环保,意见强调,国家今年将继续推进电价和天然气价格改革,一方面致力于建设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另一方面将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环境税可先开独立税种
 
  “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不可能一步到位”
 
  上个世纪70年代后,部分发达国家已按“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征收环境税,目前在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所得收入专项用于环境保护。
 
  “实际上我国早已具备推出环境税的条件。”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看来,因为市场经济在发展,各个税制在发展,社会各界对于环境税收政策的认同度已经非常高,企业也已经具备了按照政府的经济杠杆在自主经营条件下,出于自身经营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考虑来顺应政策调控的基本条件。
 
  究竟未来即将出现在我国的环境税会是怎样一个框架呢?“总的来说应该粗布细调,先做起来再开枝散叶。”贾康认为,相关部门应首先出台“环境税”的独立税种,其征收范围应设定为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在内的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随后按照“出台-细化”的程序在“环境税”税种下面设定若干税目和子税目,为纳入更多的针对性税目预留空间。而且,由于征税范围和对象不可能一步到位,环境税征收可从硫、氮和工业污水等易于推行的污染排放税目入手。
 
  水、天然气涨价几成定局
 
  “CPI持续低位运行给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提供了时机”
 
  虽然昨日的通知中没有电价、水价、天然气价改革的具体安排,但涨价已成为专家和业内人士的共识。
 
  日前有媒体报道,发改委已将天然气定价机制方案上报国务院。发改委投资研究所专家汪文祥表示,天然气定价机制方案的目标是利用价格杠杆反映资源稀缺,调节供需矛盾,同时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能源专家林伯强则认为,民用天然气价格升高后,政府可以考虑对老百姓给予补贴。
 
  在过去两个月内,上海、天津、广州等不少国内大中城市都举行了水价上调听证会。其实,早在2007年各地都已传出水价上调的消息,但此后的CPI迅速走高,让各地水价上涨计划没有真正执行。今年以来,CPI持续低位运行,给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提供了时机。
 
  目前我国电价仍由政府统一制定。上网电价不能及时反映燃料、投资和脱硫等成本变化,输配电价仍以购销差价方式体现,销售电价不能合理反映成本。
 
  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主任邹逸桥认为,下一步电价改革的重点第一是理顺电煤价格机制。电煤价格应该由供求关系决定,上网电价合理化后再考虑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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