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2 20:19:50
现行的税制并不是一个对环境十分“友好”的税制,它没有单独设立环境税,没有把环境成本纳入到有关的税目和税率中。日前,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透露,征收企业的环境税,已经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几个部门正协作开展研究,条件成熟时将会推出,尽管没有时间表,但他表示,这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
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环境成本控制体系,经济发展如何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对环境成本进行控制,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考量经济发展的成果,不能再忽略环境成本。
所谓“环境成本”,就是指经济活动过程中的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退化成本、生态破坏成本以及污染治理成本(或环境保护成本)总和,也就是说,只有将这些环境成本从GDP中加以扣除,同时还要加上环境保护的效益。由此得出的GDP,才是真金实银的净额,不含水分,有说服力,且更能准确反映发展的科学程度、和谐程度。现在问题是,中国经济在发展进程中正“背负”着一个巨大的环境代价,而巨额的环境成本账又让经济发展成果大打了折扣!
近年来,油荒、煤荒所凸显的经济发展资源“瓶颈”,以及局部在改善而整体在恶化的生态环境,正催生出人们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自觉选择。而推行环境成本核算,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就是对现阶段经济高速发展所遭受资源环境约束瓶颈的反思,更是对区域的良性发展和综合竞争力提升的诉求。
尽管经济发展需要消耗资源、利用环境,但必须有一个“度”的把握。即要根据环境容量、发展目标、产业特点,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对高技术、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两高两低”的产业,要加快发展;对占用资源少、污染少、附加值较高的现代服务业,要扩大发展;对技术水平低、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企业,则要分期分批加快淘汰。
国家征收环境税,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在经济活动中必须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地将环境成本列入到企业经济活动的成本核算中,才能使企业对环境负责,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