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动态 >>内容详细

光大水务取得江苏淮安涟水县空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EPCO项目

2023-06-07 11:11:04  

6月5日,光大水务发布公告,公司作为牵头方组建的联合体各成员与涟水浦京空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涟水空港科技园」)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且光大水务与涟水空港科技园签署《污水处理服务委托运维协议》,进而取得江苏淮安涟水县空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涟水空港产业园厂」或「该厂」)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项目(「涟水空港产业园EPCO项目」或「该项目」)。取得该项目标志着光大水务在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拓展再获可喜成果并首次以EPCO模式落实环保业务。

涟水空港产业园EPCO项目将为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一期提供涵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在内的全周期服务。根据该项目相关合同与协议,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光大水务将负责该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提供该厂的运营管理服务,并有权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期为5年,期满后可续签3年。联合体其他成员将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涉及的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71亿元(不包括光大水务将另行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作为涟水经济开发区的主要发展平台之一,涟水县空港产业园以打造集航空器制造与服务、现代物流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及保税物流为一体的综合片区为发展目标。为保障园区内工业废水得到高效、安全的处理,建设涟水空港产业园厂的计划应运而生。涟水空港产业园厂设计工业废水处理总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将分两期建设。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一期设计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项目出水水质指标中,CODCr(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TP(总磷)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标准,其中TN(总氮)不高于10(12)毫克/升,其余主要指标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光大水务执行董事兼董事长胡延国先生表示:「此次落实涟水空港产业园EPCO项目是光大水务积极探索业务新赛道、推动轻重业务同步发展以来,落实的首个EPCO项目。采用EPCO模式有助公司『轻装上阵』,对外输出自身于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进一步丰富公司的轻资产业务经验。」

胡延国先生续称:「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一期将以EPCO模式进行一体化实施。该模式在工程总包模式基础上向后端的运营环节延伸,打破了传统工程总包模式重施工、轻运营的局限性,可有效提升该项目工程与运营效率,更好保证该项目落地后的功能与实效。EPCO模式在涟水县空港产业园的策划与实施也是企业与地方政府在公用事业、环境治理领域探索新机制、践行新模式的重要成果,有助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市场化治理的示范效应,并为涟水县空港产业园的环境治理、产业招商和人才聚集提供良好保障。」


会员验证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