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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第二次气候变化谈判中提出减排建议

2009-07-31 01:49:59  
  第二次气候变化国际谈判6月12日在德国波恩结束,本次谈判主要陈述了各国的立场。

  美国首次提出了较为详尽的建议,称美方愿意达成“全面的协议”。建议核心内容是,把各国分成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工业国家”,即发达国家。建议要求它们到2050年减排80%,但是是在哪一年的基础上减排,以及各国具减排多少,未有报道。第二等级是发展中国家,但区别对待。如巴西因为热带雨林多,它的减排方式和森林较少的印度就应该不一样。对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不要求承诺具体的减排目标,但是要求“经济能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确定采取具体措施,如发展可再生能源。德国媒体说,美方对发展中国家的总的态度是“行动比结果更重要”。第三等级是最不发达国家,对它们进行直接援助。美方代表团代理团长珀欣称,美方的建议初步受到欢迎。这大约可以理解为,各方对美国现任政府愿意加入谈判的态度表示认可。但是,很显然,由于美方的态度仍未细化,因此各国对此还处于研究阶段。

  日本政府提出,日本将在2020年比2005年减排15%。这一目标受到欧盟和环保组织的广泛批评。波恩《总汇报》报道说,通过计算,发现日本的目标仅比《京都议定书》规定的2012年日本减排指标超出2个百分点。

  欧盟的立场仍然是,到2020年,欧盟整体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0%,但是如果其他工业国共同参加,欧盟可减排30%。

  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在200年的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是造成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它们应对此承担历史责任;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通过毫无限制的温室气体排放积累了大量财富和技术能力,有义务也有能力大幅度减排。所以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到2020年应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40%,一些发展中国家甚至认为应达到45%。此次谈判,根据各工业国(不含美国)提出的数字,最乐观的测算,工业国也才达到减排24%的目标。这将成为今后谈判的最主要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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