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推进沿海“绿色”开发,编制实施12条主要入海河流的综合整治规划,提高沿海地区的环境承载力。加大17条主要入江河流的整治力度,把改善淮河流域水质和保护长江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江苏还将继续坚持责任、项目、资金、监管“四落实”,力争取得五个突破。
力争在推进项目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治淮措施主要靠工程来落实,今年江苏将把主要精力放在项目建设上。省环保厅已制订下发淮河流域治污督查方案,充分发挥苏中、苏北环保督查中心的作用,每月现场督查列入《规划》的146个治污项目以及56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工程,并定期向省政府汇报进展情况,向各市政府通报存在问题。对列入“2322”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将加大督查推进力度。
力争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取得新突破。利用当前经济形势对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的倒逼效应,在淮河流域开展新一轮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小化工的淘汰关停力度。采取更为严格的环境准入措施,沿淮地区除大石化外,原则上不再新设化工园区,不再审批园区以外的化工项目。着力发挥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对产业布局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就像守住耕地“红线”一样,切实把重要生态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好。
力争在创新流域治污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将全面推广“河长制”,对淮河流域重点河流,由市、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层层担任“河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治污工作深入开展。在奎河等重点河流选择一批跨界河流断面,开展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试点,逐步建立上下游污染赔付机制。创新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模式,将部分地区的污水处理厂由新加坡方面整体“打包”运营,运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水平。
力争在增加治污投入上取得新突破。把落实扩大内需政策与淮河流域治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省级财政的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向淮河流域倾斜,向污水管网建设倾斜。切实把污水处理费调整等环境价格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淮河治污。
力争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开展环境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规范、城市内河“黑臭”、环境信访总量较大等七个具体问题,分别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突出抓好淮河流域水环境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从根本上加强基础管理,提高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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