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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地方政府债 南京获4.15亿将投向环保市政

2009-07-31 02:28:12  

  为了在非常时期进一步刺激经济发展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正陆续上市,目前中央分配给江苏省发行的地方债额度共84亿元,将于4月17日招标发行。昨天市发改委表示,江苏计划分配给南京的额度有4.15亿元,这使得南京一些环保、基础设施等项目能加快推进。

  江苏发行全国第9只地方政府债

  江苏地方债发行的具体日期昨天确定:将于4月17日招标,4月2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22日发行结束,4月24日起上市交易。江苏地方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4月20日支付利息,2012年4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国家财政部将代为办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作为中央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配套资金,国务院通过了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由财政部代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发行,并由地方政府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从3月27日到4月15日,共有新疆、安徽、河南等8只地方政府债券共计354亿元陆续招标发行。江苏是第9个发行地方政府债的省份,按规定,地方债融资只能用于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

  河西南部环境保护成为地方债的首批应用项目

  “江苏发行的84亿元地方债中,有40多亿元是分配给各市使用,分配给南京的4.15亿元的份额中,市本级安排了2.1亿元,其余用于高淳、溧水等郊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副主任杨中南说。

  据了解,市发改委目前正在确定这批地方债具体投入的项目,已经确定的是河西南部环境保护项目,主要用于水源地的保护。河西南部地区的定位是生态科技城,对环境要求很高,需要由政府投资的内容很多,目前地方债将投向其中迫切上马的部分。

  环境保护属于无直接收益项目,那么利用债券投资到期靠什么来还债?市发改委介绍,类似河西南部的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周边的土地收益,这是政府增加税收的来源。

  地方政府债相当于“准国债”,到期由地方税收偿还

  此前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发行债券,也就是国债,每年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中都划拨一部分给了地方政府。市发改委介绍,地方有效地发行和使用债券,将使政府负债结构优化,风险得以分散;而且地方政府更详细地知道当地的实际需要,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地方债可使地方建设项目尽快上马、加紧推进。

  但是我国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许发债,地方财政不可以出现赤字,所以目前发行的地方政府债都是由国家财政部代为发行的,也就是说,如果地方财政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由财政部协调,确保偿还,所以这种地方政府债是一种准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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