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近日,贵州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向各市(州、地)下达2009年第一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资金共计6000万元。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确保完成贵州省“十一五”期间城镇建设环境规划目标,完成2009年减排攻坚目标任务,该省下达了《关于下达贵州省2009年第一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并要求项目单位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四制”尤其是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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