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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商会上书几部委设环境设施运行基金

2009-07-31 02:28:31  
    全国有一半的污水厂处于半开工状态,相关设施的运行经费不足是重要原因。然而,目前多数城市环境设施逐步由建设期转入运行期,如何解决环境设施运行经费不足,确保其正常运行?

  5月26日,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下称“环境商会”)建议设立“城镇环境设施运行基金”。据了解,相关建议书近日已上报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等部委。

  环境商会此前的调查显示,全国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处于闲置状态或“吃不饱”的现象十分普遍。目前全国1400多座污水厂中,有一半处于半开工状态。中国水网等机构的研究也表明,2007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平均利用率仅为60.32%,除了管网不配套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不足是造成设施利用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以河南省为例,2007年以前该省已建设的17座集中污水处理厂,设计运行能力为127万立方米/天。2007年1~6月份,仅有14座污水厂正常运营,平均运行天数为161天,平均处理能力63万立方米/天,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47%。

  据了解,我国现有的环保投资总量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投资效率也亟待提高。环保资金来源虽然已经呈现多元化,但市场化融资渠道较少,这一状况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据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称,当国家污染削减和治理总投资占GDP比重达到1.5%~2%时,才有可能控制环境污染;当达到2%~3%时,才有可能改善环境质量。中国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2007年仅为1.36%,与改善环境的需求相比还相距甚远。

  “我国应通过利用资本市场、开发金融工具、创新融资手段等途经,在优化环境保护融资结构、减低融资成本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多元化、稳定的融资机制。” 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说,“发达国家大多通过设立各种环保基金,对环境设施的运行加以支持。”

  骆建华认为,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积极探索设立城镇环境设施运行基金,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阶段提供资金支持。这样一方面能够为环保运营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改善融资结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环保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据了解,环境商会上报相关部委的建议提出,城镇环境设施运行基金分别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中划拨一定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并将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作为经常性资金来源纳入其中。

  骆建华称,在基金的具体使用上,中央财政资金应主要倾斜于中西部地区,省级财政资金主要倾斜于贫困地区、中小城镇等。基金主要用于对已建成的环境设施提供运行费用补偿,或提供低息、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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