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8:48
都说现在经济形势不太好,钱要省着点花。但有些钱却是不得不花的,比如说水、电、煤气费。眼下有条涨价消息对很多人来说,意味着又要“出血”了。近日有报道说,下月起,广州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作调整。
按照新标准,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第一级水量基数为家庭户月用水量22吨以内,按0.9元/吨的标准收取;第二级基数为22吨至30吨,按1.2元/吨的标准收取;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0吨以上,按1.5元/吨的标准收取。行政事业类污水、工业类污水、经营服务类污水、特种行业类分别为:1.2元/吨、1.4元/吨、1.4元/吨、2.0元/吨。
污水治理是公共事业,它的涨价涉及千家万户。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听到涨价消息,心里颇为不爽。这年头很多东西都在降价,作为公共事业的排污费居然还要逆势涨价,让人不解。
当然,倘若果真像有关部门所说,污水处理成本太高,每吨成本就要2.37元,那么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公众也能接受。但问题是不少市民对这个成本持以怀疑,有的还认为存在着双重计费的可能。对此,有关部门当本着释疑的态度,将污水处理的成本算清楚,然后主动公示,让大家心中有笔明白账。遗憾的是,涨价日期已近,疑团仍然未解。
其实在排污费上,大多数人还是赞同改革的。但也不应忽视,在支持改革外,公众同时也提出了不少合理的建议,这些建议其实就是民意的反映。可是从目前的收费新标准来说,民意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比如说将排污费的起征点定为22吨,是否有点过低。要知道广州地处亚热带,且湿度偏大,用水量相对而言也就比较大,每月22吨对一个三口之家可能勉强够用,但对一个四口之家、五口之家来说就有些低了;再比如起征点的收费标准一下子涨到0.9元,比以前高出0.2元,是否定得过高;此外,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也没有很好地拉开距离,如此能否起到节水的价格杠杆作用,让人很是怀疑。
说归说,涨价已是铁定事实,排污费还是要交的。但拜托一些公共部门,以后在事涉公共事业的收费特别是涨价上,不只是听听民意,还要采纳民意。而不是开完听证会,民意就丢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