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质量,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部起草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请对以上文件存在建议和修改意见的会员企业,详细说明修订的内容和具体理由,并最迟于 12 月 8 日下午 14 点前将意见电子稿反馈到秘书处。
联系方式:
座机:010-84640865-606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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