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电 记者从今天(6月3日)上午召开江西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会上获悉,江西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工程量的90%以上。从6月起,江西省将对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验收,并开展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
目前,首批45个和二批40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建成主体工程形象进度分别为96%和51.6%,截污干管分别完成总长度82.3%和26%。其中,武宁县、分宜县、万年县等14个县(市)已建成主体工程,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或试运营。
据江西省发改委主任姚木根介绍,84个县(市)的85个污水处理设施批复投资总概算48.56亿元,其中,当地政府组织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概算21.75亿元,由外商组织建设的概算2.4亿元,截污干管概算24.4亿元。截止到6月1日,江西省累计完成投资额30.3亿元,占批复总概算的62.4%。从本月起,江西省将对建成的县(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验收。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无缝链接,江西省将力争在6月中旬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运营商,并由其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与联动调试。
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新雄说,全省84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投运后,每天可减少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0.55吨,每年可减少排放5.84万吨,不仅将大大改善江西省的江河湖泊水质,而且有助于节能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
据介绍,江西省发改委已经向各县(市)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本月起按照0.60元/吨的标准开始预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从2010年起,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式投产运行后,污水处理费平均征收标准将达到0.80元/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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