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总裁圆桌会 >>内容详细

绿色金融与环保产业发展——第十六期总裁圆桌会议

2016-10-20 15:13:49  
导语

近期,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深入探讨绿色金融如何在环保产业落地,如何助推环保企业发展,环境商会特邀请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安国俊以及兴业银行、浦发银行、西部证券、银河证券等金融机构代表,并组织行业企业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环境商会第十六期总裁圆桌会议”,以“绿色金融与环保产业发展”为主题进行专题座谈。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同时,杭州G20峰会将绿色金融作为重要议题之一,支持全球可持续发展。

为深入探讨绿色金融如何在环保产业落地,如何助推环保企业发展,环境商会特邀请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委会、兴业银行、浦发银行、银河证券等金融机构代表,并组织行业企业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环境商会第十六期总裁圆桌会议”,以“绿色金融与环保产业发展”为主题进行专题座谈。

会议由环境商会副会长、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主持,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安国俊详细解读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目前绿色金融在各省的推进工作。“绿色化的实现实际上是需要政府和市场的多轮驱动,需要环保发力和绿色金融体系多方的建设去推动绿色发展的进程。”

浦发银行投资银行部绿色金融业务主管赵广志介绍,浦发银行于2008年在业内率先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已形成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覆盖低碳产业链上下游,涉及能效融资、清洁能源融资、环保金融、低碳金融、碳金融和绿色装备供应链融资等方面。

西部证券董事总经理姜明磊介绍了近期博天环境集团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具体操作事宜。西部证券作为此次债券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也愿意和更多的环保企业合作,用资本的力量助力环保产业持续发展。

银河证券债券融资总部副总经理林娜、中节能咨询公司发展规划部主任逄锦福、中节能咨询公司能效研究中心主任张英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江涛等金融机构代表受邀出席会议并发言。

 

 

环境商会执行会长、金州环境集团董事长蒋超从环保企业在实际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出发,与金融界代表进行深度交流。

桑德集团副总裁张传刚指出,环保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谈了很多年,期待金融机构从顶层设计、差别化信贷管理和产品创新等多方面入手推进绿色金融业务,真正为支持节能环保企业的发展做实、落地。

博天环境财务总监高峰详细介绍近期博天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这是国内首支非上市民营企业公开发行的绿色债,也为非上市民营企业拓展低成本绿色融资渠道作出示范。

 

博天环境、桑德国际、启迪桑德、金州环境、威立雅、易二零环境平台、杭州锦江集团、中科通用、瀚蓝环境、广西博世科、广东佳德、重庆德润环境、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等企业代表参加本次座谈会。

 

各企业代表从不同角度,针对绿色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环保项目的结合谈了各自的观点。希望针对环保企业融资难的现实困难,建立一整套绿色金融的体系,秉持公平的市场原则,呼吁尽快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

环境商会总裁圆桌会在中国环保行业具有极高影响力,旨在为中国环保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构建一个高视野、高价值的商动交流平台。

 

另据环境商会统计,今年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环保企业包括:瀚蓝环境(20亿),中节能(20亿),清新环境(10亿),博天环境(3亿)。

政策背景

 

近日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此外,《指导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同时,还要求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

人民调解委员会 【更多】

会员验证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