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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子废弃物处置有新规

2009-07-31 02:23:43  

  为科学处置电子废弃物,减少区域环境污染,《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规范化处置工作暂行规定》(简称《规定》)现已出台。
 
  天津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介绍,建立规范有序的电子废弃物回收机制,是保护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
 
  电子废弃物集中收缴处置也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外在要求,可以杜绝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随意处置、资产流失等现象。
 
  《规定》中“电子废弃物”指的是不具使用价值的电子设备。包括按规定已达报废年限没有二次使用价值的电子产品及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日常使用过程中损坏严重且无法维修或者维修代价较高、使用成本很高的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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