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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为何不能“零污染”消纳?

2009-07-31 02:23:53  

  全国人大代表、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沁新最近向记者透露,中信重工自主研发的水泥回转窑消纳城市垃圾配套设备有望年内投产。“一条日产5000吨水泥的生产线日消纳城市垃圾可达1000—1500吨”。

  两会上,任沁新带来了关于推广利用水泥回转窑消纳城市垃圾技术的建议,会前会后,会上会下,他都在为“垃圾”奔忙着。

  让任沁新真正操心的并不是技术问题。据他介绍,利用水泥回转窑消纳城市垃圾在国外是应用多年的成熟技术,国内的一些水泥厂这几年也在用,他们即将投产的设备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但这项处理垃圾技术,急需政策引导。

  “水泥厂是处理城市垃圾的最好地方。”中国水泥协会秘书长孔祥忠认为,根据国外实践经验,处理工业有害物,必须使其在1000℃的高温中持续两秒钟左右热解,有害物才能99.99%转化为无害物质,水泥回转窑为了达到水泥熟料烧成要求,其烧成温度一般在1350—1650℃,垃圾废渣熔入水泥熟料形成共熔体,使有害物的热解更加完全,即使很稳定的有机物也能完全分解。

  然而,目前国内生活垃圾的处置并没有形成严格而完善的市场,处理过程并没有完全实现产业化,水泥厂对废弃物利用存在一定限制。任沁新呼吁,只有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废弃物治理链,通过上游预处理企业的分流,然后才能进入水泥的生产系统中。热值较低且其中有机物含量较低的垃圾可作为原料;热值较高的垃圾可将其粒径处理变小后,作为回转窑的部分替代燃料。

  孔祥忠建议,政府制定一系列的法规、规范,对垃圾的收集、分拣、运输等各阶段的费用和管理进行明确的规定,形成一个良好的废弃物处置市场。利用原有或新建以城市为单位的一定规模的垃圾处理场地,形成规模化的垃圾资源,以保证水泥企业能够进行连续生产。同时,应制定有偿处理、利用垃圾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进一步引导、鼓励水泥企业使用该项技术将垃圾转化为可利用资源。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一年产生的生活垃圾达1.5亿吨,历年的存量城市生活垃圾约60亿吨,并在以每年8—9%的增长率不断增加。而目前的垃圾处理,仍是以建立填埋场进行填埋或专门建设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为主要方式。毋庸置疑,填埋的垃圾对土壤和地下水会产生污染,而垃圾焚烧,排放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焚烧残留物的处理也将成为二次污染源。

  “同专业垃圾焚烧装置相比,利用水泥回转窑消纳城市垃圾在投资运行上更有优势,一个水泥回转窑的处理能力相当于好几个垃圾焚烧厂。”任沁新说,焚烧残留物通过矿物化学反应被固化到水泥熟料中,可以完全作为资源利用,根本不存在复杂的后处理过程。同时回转窑内的碱性气氛能对燃烧后产生的酸性物质起中和作用,使它们变成盐类固定下来,也使有害废料中可能存在的金属元素,固定在熟料矿物中,使焚烧后的残渣均成为无害盐类,不存在焚烧灰的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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