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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物须统一回收

2009-07-31 02:24:08  

  科学处置电子废弃物,减少区域环境污染。昨天(4月22日),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将首批共计2021件包括电话、打印机、电脑显示屏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废旧电子产品,移交泰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再生利用。
 
  据介绍,天津开发区日前出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规范化处置工作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今后天津开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待处置的电子废弃物,也将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移交正规企业进行回收处置。《规定》严禁各单位对批准核销的电子废弃物自行处理,不得以任何名义将电子废弃物交给具有资质的电子废弃物处置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有效杜绝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随意处置、资产流失等现象。
 
  与此同时,天津开发区绿色再生资源网(网址www.greenrecycle.com.cn)也正式开通。绿色再生资源网是以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和循环利用系统为目的,集交流、咨询与服务为一体的网络平台。该网站将推进产业废弃物的规范化处理进程。此外,为促进区内企业提升废物资源化水平,天津开发区2009年度工业废物生态管理标志活动也同期展开。参加该活动的单位,可在绿色再生资源网下载并填报有关申请材料,5月31日前送至开发区环保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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