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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垃圾费与水费合收 圈内三市列为改革试点

2009-07-31 02:24:22  
6月9日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武汉、黄石、潜江三市已经被列为试点,今年9月开始,居民每月的垃圾处理费将和水费一并收取。
 
  武汉市目前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为每月每户5元。然而,一直以来,垃圾处理费很难收齐,也没有相应措施来约束。日前,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垃圾处理收费方式进行改革试点,实行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收取,以提高垃圾处理费收缴率。
 
  武汉市、黄石市、潜江市,与江苏省南京市、湖南省长沙市被列为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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