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从7月1日起,正式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至此,我省18个市县全部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垃圾处理费标准按三个类区划分
按照规定,我省垃圾处理费原则上以垃圾产生量按月计收,标准按三个类区划分,海口、三亚、洋浦开发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7元/户/月,非居民户按155元/吨收取;儋州、琼海、文昌、万宁、东方、澄迈、昌江等市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6元/户/月,非居民户按140元/吨收取;其他市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5元/户/月,非居民户按120元/吨收取。各市县可根据以上标准制定切合实际的计费方法和细化标准,报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将根据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的变化适时调整。
除海口外其他市县都是按户征收
目前,除海口市按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外,其他市县都是按户征收。海口市居民收费标准为0.37元/吨水;行政事业组(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收费标准为0.32元/吨水;工业组(指以工业制造、加工为主的工厂企业)收费标准为0.49元/吨水;经营服务组(包括商场、商铺、宾馆酒店、酒家、集贸市场等),收费标准为0.51元/吨水;特种行业组(包括按摩、洗浴、休闲、理发店、饮料生产企业等),收费标准为0.58元/吨水。
三亚市居民户以定额标准按二区三类城市人月均用水量比例(180升/人/天,户均4.5人计)折算一立方米用水量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计费标准。平均每居民户月用水量24.3吨,按额定标准7元/户/月折算一立方米用水量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为0.29元/立方水;商业0.77元/立方水(设有餐馆的宾旅馆0.92元/立方水);学校0.17元/立方水(设有食堂的学校、幼儿园0.33元/立方水);建筑业及工业0.67元/立方水;机关团体0.37元/立方水;餐饮业1.05元/立方水;集贸市场1.40元/立方水;其他0.82元/立方水。
垃圾处理费标准在全国处中等水平
据介绍,我省垃圾处理费标准在全国处中等水平,已充分考虑城镇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各地完善收费方式,加大收费力度,基本可满足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正常运营需要。
省物价要求,对一些特困群体,需要政府采取提高低保标准或补贴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开征垃圾处理费而降低。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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