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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申报2011年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

2011-03-18 16:30:27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2011〕环商(004号)
         关于申报2011年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即将开始。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属于社会力量评奖,于2008年9月由科技部批准设立。环境商会作为全国工商联的直属行业商会,负责本商会会员企业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奖每年评选一次,主要关注点是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
一、    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与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网络申报系统于2011年3月15日开通。
申报企业登录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kjj.acfic.org.cn)进行申报,填写完毕后进行网上提交。
二、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指: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其中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套(包括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
    申报书是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申报单位按照《2011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填写。所提交的申报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11年5月25日前在网上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5月25日以前报送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处,由环境商会秘书处统一交送全国工商联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形式审查要求
全国工商联奖励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项目直接淘汰,不予以退回补正。
申报材料中如涉及以下情况之一为科技进步奖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项目整体技术截至2011年2月28日前应用不满2年;
(2)按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未提交有关部门审批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并须提供相应电子版批准文件。
(3)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不一致;
(4)项目经济效益没有加盖企业财务章;
(5)完成人未签名;
(6)完成单位未加盖公章;
(7)推荐单位未填写推荐意见或加盖公章。
五、其它说明
1、项目一经申报,视为其同意公开项目细节,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与全国工商联和环境商会无关。
2、评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3、在申报和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使用在线技术支持,或者直接与奖励办公室联系。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经济部)
联系人:袁媛 吴盈禧 
电 话:(010)65596291   65136677转2327
传 真:(010)65596291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3号
邮 编:100006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联系人:刘颖 
电 话:(010)84640245转602
传 真:(010)8464934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十五号中国五矿大厦16层1615室
邮 编:100101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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