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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07-31 10:19:19  

鲁政发〔2007〕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全面完成我省循环经济试点任务,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评估意见的复函》(发改办环资〔2006〕2929号)精神,现将《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进入全省循环经济“123”工程名单的10个城市、20个园区、300家企业要抓紧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带头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10个城市、20个园区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各设区市负责对300家企业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确保在2007年上半年完成评审论证工作。其他城市、园区、企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制定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有目标、有重点、有配套政策措施,共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报省经贸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山东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状况

  山东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处黄河下游,介于东经114°36′-122°43′,北纬34°25′-38°23′之间。全省土地总面积15.7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6%。山东气候温和,雨量集中,四季分明,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1-14℃,年平均降水量550-950毫米。境内地形以平原、丘陵为主,平原、盆地占全省总面积的64%,山地、丘陵占34.9%,河流、湖泊占1.1%。全省森林覆盖率为24%,林木蓄积量8800万立方米。山东半岛伸入渤海与黄海之间,东与朝鲜半岛、日本列岛隔海相望。全省海岸全长3024公里,占全国的六分之一,拥有较好的建港条件。

  二、国民经济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较快发展。2005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GDP)18516.9亿元,比2004年增长15.2%,“十五”时期年均增长13.1%。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963.5亿元,比上年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10628.6亿元,增长17.9%,其中工业增加值9568.6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5924.7亿元,增长14.4%。三次产业比例为10.6:57.4:32。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453美元。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4.1%,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1073.1亿元,增长29.6%。2005年末全省总人口为9248万人,人口城镇化率45%,比2000年提高7个百分点。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44.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30.6元。

  三、资源环境状况

  (一)资源状况。

  能源资源。我省是全国重要石油产地,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居全国第2位,剩余可采储量居全国第3位。境内蕴藏的石油可采出储量2.45亿吨。我省煤炭资源比较丰富,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的2.23%,居全国第11位。但由于高硫煤、地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地上建筑物压矿等问题,实际可以采出的煤炭只有45亿吨左右。

  水资源。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05.8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09%,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44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4.7%(小于1/6),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4%(1/25),位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倒数第四位。

  矿产资源。全省已发现矿产资源158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88种,其中石油、天然气、煤、地热等能源矿产7种,金、铁、铜、铝、铅、锌等金属矿产24种,石墨、石膏、滑石、金刚石、蓝宝石等非金属矿产47种,地下水、矿泉水等水气矿产3种。在探明储量的矿产中,列全国前10位的矿产有58种,列前5位的有32种,以非金属矿产居多,其中,自然硫、石膏、花岗岩、辉长岩、陶瓷土等8种储量居全国第1位,金、金刚石、水泥用灰岩等8种居全国第2位,石油、钴、石墨等5种居全国第3位。

  (二)能源、水资源的消费情况。

  能源消费。200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23609.8万吨标准煤,居全国首位,也是全国唯一的能耗超过2亿吨标准煤的省份,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10.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能源消费占2.7%,第二产业消费占81.8%(工业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79.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占76.4%),第三产业占10.1%,居民生活消费占5.4%。能源消费以煤炭、油品为主,其中煤炭占77.4%,油品占20.4%。全省万元GDP能耗为1.28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9%;万元GDP电耗1032.4千瓦时,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15吨标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

  水资源消费。2005年,全省总用水量211.03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占10.3%,农田灌溉用水占67.1%,林牧渔畜用水占9.6%。全省万元GDP取水量112.95立方米;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28.12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5%;万元农业增加值取水量787.59立方米,节水灌溉率62.3%。

  (三)资源综合利用和废物排放处置情况。

  资源综合利用情况。2005年,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共实现销售收入239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实现利润20.3亿元,增长11.9%。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利用工业固体废物3465.3万吨,其中,利用粉煤灰860.4万吨,增长5.2%,煤矸石1619.6万吨,增长13.5%,化工废渣138.8万吨,下降8.7%,炉渣392.2万吨,增长17.8%,煤泥152.5万吨,增长25.4%。另外,利用次小薪材及三剩物183.3万吨,利用河渠道泥沙23.4万吨,增长21%,利用焦炉煤气、高炉煤气46.8亿立方米,增长56.8%。全省推广农村户用沼气累计达到52.2万户,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700多处,年产沼气近3亿立方米。全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4000多万吨,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废物排放处置情况。2005年,省政府做出了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的决定,组织实施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恢复和保护三大类工程。关停淘汰了微山湖和东平湖流域28家、小清河流域41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麦草浆、废纸浆、酒精、淀粉生产线。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7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2万立方米,年污水处理量11.2亿立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比上年提高5.05个百分点。实施了《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4-2010)》,推动火力电厂通过安装脱硫设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到2005年底已完成31个脱硫项目,关停了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火电机组77台。加大了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提高到40%,关闭淘汰或改造普通立窑和小机立窑企业167家、立窑生产线309条,水泥工业粉尘排放量下降到31.7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44个,年处理量609.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58.3%。

  环境质量状况。2005年,全省省控50条河流116个断面中,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断面17个,占监测断面的14.7%;符合Ⅳ类水质断面31个,占26.7%;符合Ⅴ类水质断面15个,占12.9%;劣于Ⅴ类水质断面53个,占45.7%(其中COD小于100毫克/升的断面31个,占劣于V类水质断面的58.5%)。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35.3%。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是有机耗氧物质、氨氮和石油类。17个设区城市中,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15个城市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济南、菏泽符合三级标准;全省酸雨检出率与上年持平,无酸雨城市。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占污染负荷的43%;其次为二氧化硫,占39%。全省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93.9%,比上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17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范围在71.8%~100%之间。其中,日照、威海、东营3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100%;烟台、泰安、潍坊、青岛、聊城、济宁、临沂、莱芜、滨州、德州、枣庄11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90%以上;菏泽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85.8%,淄博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84.1%,济南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71.8%。全省重点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821.1万吨,比上年增加899万吨,增长11.3%,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2484.8万吨,占28.2%。

  四、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源利用率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特征的循环经济理念还没有真正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资源利用率依然不高。从主要资源消耗看,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我省资源利用效率差距很大。2005年我省万元GDP能耗1.28吨标准煤,与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四个经济发达省市比,万元GDP能耗分别高0.49、0.36、0.4、0.38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06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15吨标准煤,比浙江、江苏高0.66和0.48吨,相当于广东的两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5%,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25个百分点。在资源开发中,一些地方没有系统、科学的长远规划;一些矿山企业开发水平不高,过度开采现象严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铁矿开采回采率仅60.7%,石膏矿实际开采回采率不到30-35%,煤矿矿井开采回采率多数在60%到80%。另外,不顾后果、粗放生产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高新技术产业份额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依然不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专利匮乏。

  二是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后备资源极度匮乏。由于人口众多,我省资源人均占有水平很低。水人均仅有344立方米,不足全国的六分之一。耕地人均仅有1.15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全国人均值的49%。到2010年,全省45种主要矿产将有33种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煤炭资源现有可采储量也只能保证矿山生产30年左右,届时将有108对矿井因资源枯竭而报废。金矿区几乎都已建矿,77%的矿山保有储量不用5年即可采完。目前,煤炭可采储量约45亿吨,石油可采储量2.45亿吨,2005年生产原煤14029.8万吨,比上年下降2.3%,生产天然原油2694.5万吨,仅增长0.8%,石油剩余可采储量已由全国第二位下降到第三位,煤炭由净调出省在“十五”中期成为净调入省。按照省“十一五”发展规划,2010年山东GDP将达到3万亿元,万元GDP能耗目标1吨标准煤,全省总能耗将达到3亿吨标准煤,在省内煤炭、石油产量难有增加情况下,能源保障缺口巨大。这种资源现状,远远不能适应我省实现“两个提前”的奋斗目标、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需求。

  三是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够合理,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依然较大。在三次产业比例中,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高,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在全省电力结构中,火电装机占绝对优势,新能源发电比例不足1%,火力发电的煤炭消耗量占到全省能源总消耗量的31.9%。另外,资源型、初加工型工业比重较高,主要支柱产业中,煤炭、建材、发电、化工、冶金等都是高能源、资源消耗的产业,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大,改变资源消耗型经济结构的任务十分艰巨。

  四是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排污总量大与环境容量小的矛盾比较突出。2005年,我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烟尘、工业粉尘、工业固废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居全国的第1、6、7、10、25位。加之水资源短缺,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距完成国家治污目标差距较大,目前,全省仍有75.9%的河流断面不能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省辖淮河流域有75%的断面未达到国家规划目标。企业超标偷排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流域水质的改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呈现出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主要是湖泊富营养化严重;固体废物处置率低,电池、废旧电器等污染加重;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过大,农业面源污染比较突出;城市机动车增长迅速,尾气污染和光化学烟雾污染不容忽视;室内污染危害加大;辐射和电磁安全亟待加强。

第二部分 工作基础

  我省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早,已经具有比较扎实的工作基础,并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

  一、政府推动力不断加大

  省委、省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前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三年间召开四次全省大会贯彻中央部署,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到会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突破口,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机遇,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省政府建立了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省经贸委为牵头部门,环保、财税等3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006年省政府专门设立了节约能源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各市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都进行了部署,出台了相关文件,多数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使这项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部门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深入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废物零排放。省经贸委、环保局、科技厅、财政厅、地税局等单位分别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制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措施。

  二、注重法规标准建设和政策制定

  省人大先后颁布实施了《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法规。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汇报,研究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十一五”节水规划》、《关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的意见》、《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等规章文件。在总结我省过去经验、参照国内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山东省重点产品基本能耗定额和能耗限额》、《山东省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丝绸)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山东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等6个方面的节约标准。通过法规、标准和政策的落实,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工业节能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突出抓了千户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自2002年起,省经贸委建立了重点用能企业统计制度,对千户重点企业资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督促检查。并制定了加强千户企业节能工作的措施,指导企业节能降耗,提高效益。二是建立了节约型社会主要指标公报制度。自2006年上半年开始,将万元GDP能耗等七项指标作为考核经济发展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年公报1次。三是组织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我省承担的全国第一个节能自愿协议试点成效明显,济钢、莱钢2个试点企业能耗指标显著降低,每年节能2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4000吨、二氧化碳13万吨。现正向全省推广这一节能新机制。四是层层落实节能责任制。将“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2%的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和落实,省政府与各市以及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

  四、工农业节水成效明显

  工业方面,全省各地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和用水结构。“十五”期间,对污染重、耗水高的3500个工业企业进行重点治理整顿,工业节水水平显著提高。加强了企业用水管理,全省累计完成企业水平衡测试1500个,据此编制产品用水定额,下达用水计划。全省所有工业企业采取了“三级计量”措施,企业取水计量率达到100%。通过合理配置水源,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双赢。农业方面,“十五”期间,全省新增各类节水灌溉面积600多万亩,农业节水面积达到5000万亩。其中,高标准、高技术含量的农田灌溉面积已发展到1000多万亩。建立了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潍坊、德州6个国家级节水示范市,曲阜、滕州等36个国家及省级节水增产重点县,650个高标准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区。重点对40处大中型灌区实施了以节水为中心的续建配套改造,衬砌骨干渠道500公里,全省万亩以上灌区渠道衬砌总长度已达4万公里。通过节水工程建设,全省农田灌溉用水量逐年下降,由2000年的166亿立方米下降到2005年的135亿立方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提高到0.55,水分生产率由1公斤提高到1.5公斤。

  五、稳步推进建设行业“四节”工作

  一是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全省围绕墙体屋面保温隔热、采暖系统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扶持开发了上百项新技术、新产品。组织了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项目建设,建筑面积970多万平方米。2006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组织开展了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举办了建筑节能高峰论坛与技术博览会。二是推进墙材革新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禁实”方案,加大工程实施阶段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目前,48个设市城市规划区已基本实现“禁实”目标,全省累计新上新型墙材生产线720多条,新增生产能力220多亿标块,基本满足了我省城镇建设需要。三是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加强用水计划管理,2005年全省城市和县城计划用水率达80%。全省投运的79座污水处理厂有21座实现了再生水利用,2005年全省再生水利用量为7243万立方米。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目前,全省共有4个城市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8个城市被评为省级节水型城市。四是推进建筑节材工作。积极推广钢结构等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和新型建筑材料。进一步完善了建设新技术推广和产品备案制度,新型建材生产应用体系基本形成。

  六、资源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进一步强化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大力开展共伴生矿产、残矿、尾矿及低品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加大工业“三废”(工业固体废物、放散气、废水废液)综合利用力度,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发展,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废渣得到普遍利用。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推进垃圾处理设施产业化发展、确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积极推进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重点加强了报废汽车、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工作。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的同时,支持重点企业搞好发动机再制造,探索机电产品再生利用的新路子。全省19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有序经营,2005年回收报废汽车9.9万辆。临沂再生产业园、烟台再生产业园和以海尔集团为依托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中心也在筹建中,烟台等市进行的城市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取得初步效果。

  七、清洁生产推行力度不断加大

  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指导企业从源头治理污染,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省经贸委与省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已有造纸、纺织印染、石油化工、酿造、淀粉、氯碱、冶金、电子、机械制造、化工、制药等10余个行业的400多家企业完成了规范的清洁生产审核,总结宣传了3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经验做法,推广了济钢等企业创建清洁生产工厂的经验。据对310家推行清洁生产企业的统计,万元产值废物排放量普遍减少20%-30%。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热点行业盲目投资,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十五”期间,全省关停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331条,关闭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草浆造纸生产线69条、所有5000吨以下的酒精生产线。

  八、研究开发并推广应用了一批关键技术

  围绕循环经济的发展,我省组织实施了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生产等相关领域取得了突破。在节能方面,循环流化床锅炉设备、锅炉煤量测量记录仪、高效G48Sh型循环水泵、高压变频器节电、顶燃热风炉等一批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取得突破。山东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开发的天力干燥设备(以天然气为燃料)技术性能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部分设备已出口美国、印尼、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在节水方面,压滤水循环利用、同向流白水回收、碱法草浆废液无害化处理、矿井水综合利用等一批节水类技术(产品)得到了应用。华泰集团的同向流白水回收技术节水率98%,年节水量1050万m3,实现了水的综合利用。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利用磷石膏废渣制硫酸联产水泥、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炼钢废渣的综合利用、转炉煤气回收、双级真空硬塑制砖技术及成套设备、麦草浆碱回收等一批技术(产品)被广泛采用。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方面,生物质热转换与利用、芙蓉地温供暖、高效海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煤炭地下气化、水煤浆流化悬浮洁净燃烧等技术(新产品)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芙蓉地温供暖技术的应用,每年节约运行费138万元,减少二氧化硫大气排放26.6吨。

  九、企业、行业、区域相关联的“点、线、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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