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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9大政策支持循环经济综合利用

2009-07-31 10:19:28  
    自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作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天津推出9项政策支持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在节能降耗上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天津先后与日本北九州市、神户市、四日市签署共同开展循环型城市、节能环保合作备忘录;完成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总体规划;布局了报废汽车、电子废弃物等4条产业链;启动了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整合工作等。
    天津推出的9项政策是:1.产业政策。鼓励企业节约和综合利用,减少废物排放。如在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废水“零排放”。在大型联合企业中,引入关键连接技术,开展物质的循环利用,能流阶梯利用,形成废物和副产品的循环利用生态产业链;2.投资政策。通过国债、银行贴息等多种途径,引导社会资金的进入;3.税收政策。对生产和制造节能设备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如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等;4.财政政策。目前已先后出台多种鼓励政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5.金融政策。为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今年,天津市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一批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阶梯利用技术、可回收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等重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6.价格政策。建立鼓励使用回用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的价格机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水设施建设;7.技术政策。重点推进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发展,用先进使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8.国际贸易政策。对高耗能、重污染的产品降低出口退税税率,提高IT、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退税税率;9.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以法规的形式保障政府绿色采购。目前,“985工程”南开大学循环经济创新基地已派出专家组,对天津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相关方面,进行循环经济促进法专业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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