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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2009-07-31 10:16:49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09年 第8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工业锅炉及炉窑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现批准《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 462-2009)  该标准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工业锅炉 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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