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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国务院普查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

2009-07-31 10:16:53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冀环办发[2009]54


 

各设区市环保局:

现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国污普办〔20092)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于515前完成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的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

 

 

 

附: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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