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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四届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的预通知

2009-07-31 10:18:00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9]460号

环境保护部 卫生部 联合发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气象局、中医药局办公厅(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努力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的实施,环境保护部与卫生部将于2009年9月1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第四届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组织

  本次论坛由环境保护部和卫生部联合主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承办,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和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协办。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9月17日,会期1天。9月16日全天报到。

  地点:广州市珠江宾馆(地址:广州市东山区寺右一马路2号,电话:020-87379988 )

  三、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包括主论坛和两个分论坛。

  主论坛主题为“关注环境健康 共建和谐社会”,会期半天。9月17日上午为大会报告。

  两个分论坛的主题分别为“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发展”和“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法制建设”,会期半天,9月17日下午举行。

  四、参会人员

  国家有关部委主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卫生厅(局)主管人员,环境监测站(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部队系统相关人员以及主要新闻媒体工作人员。会议还将邀请联合国环境署和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官员和专家。会议主办方环境保护部和卫生部将有主管领导参加此次会议。

  请各单位组织做好参会准备。论坛征文工作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另行通知。

  联系人: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陈永梅  朱忠军  刘 平 

  电话:(010)62210466,62216415

  传真:(010)62210728,62210466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韦正峥 宛 悦 裴晓菲

  电话:(010)66556223/6230/6228

  传真:(010)66556224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关姗姗 赵月朝

  电话:(010)68792984/2398

  传真:(010)68792400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健康 论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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