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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2014-02-19 10:10:36  

全联厅发〔20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中国民生银行:

  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作为全国工商联的重点工作,自1998年以来已连续开展了15年。随着民营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这项调研工作也日益受到政府、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重视。2014年全国工商联将开展第16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连续多年的调查和研究,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各地党委政府分析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调研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商联经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13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和外资绝对控股企业(港澳台除外)不在调研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包括《2013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表一)和《2013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表二)。表一是企业参加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的基础;表二是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

  三、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1.调研通知在全国工商联网站上公布,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全国工商联网站首页下方的“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专题下载。

  2.今年的调研首次采用网络申报系统,《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系统填报说明》已发至各省级工商联经济处(部)邮箱,请组织地(市)、县级工商联按照填报说明提供的用户名口令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网址:http://sgm.acfic.org.cn),录入和审核数据。数据库刚刚上线运行,请省级工商联先行测试,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全国工商联信息中心(电话:010-58050796)。

  3.请统一布置调研工作,组织区域内或行业内的上规模民营企业上网填报、打印调研表,收集企业调研表并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盖章。

  4.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以公函的形式将参加调研企业的名单、企业原始表报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四、填表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五、调研成果

  1.调研排序结果将印发通知公布,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将在相关发布活动上公布。

  2.各地工商联根据当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可扩大调研范围,但这部分调研数据不参加调研排序。

  3.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在调研基础上形成的调研资料和分析报告将在印制成册后分送各地工商联。

  4.希望各地工商联结合本地民营企业的调研情况,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并将研究成果报送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5.全国工商联将根据各省级工商联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予以通报。

  六、有关事项

  1.此调研及其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未尽事宜请咨询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希望各地工商联进一步明确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理顺工作程序,积极组织实施,保证上报企业的广泛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共同做好这项品牌工作。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联系人:刘小青

  电  话:010-58050703

  传  真:010-58050585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邮编:100035)

  附件:201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14年1月27日    

全联厅发[2014]7号.doc

全联厅发[2014]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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