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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今年节能减排目标确定 单位GDP能耗降低4.4%

2009-07-31 10:15:55  

  从云南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云南省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确定今年单位GDP能耗降低4.4%。
  
  为完成这一目标,云南省将坚持节能降耗不动摇,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新的增长点,坚持源头控制与优化存量、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推进节能减排。

  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云南省与各州市、有关行业和企业签订年度节能目标责任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争取提前完成淘汰目标任务;鼓励企业上大压小,推进大型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充分利用水电资源,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继续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大力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等节能环保型产业发展,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大节能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在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100项节能技改和示范项目,形成1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大批量推广应用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硫磺制酸低温位余热回收技术等;在全省推广使用500万只节能灯,强化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推进高耗能、高污染重点行业信息化改造;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褐煤洁净化等先进清洁能源技术;积极引进国内外节能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模式。重点推进25户千家节能行动企业、11户集团公司和“双百”节能行动企业全年实现节能120万吨标准煤。培育30家先进节能降耗示范工业企业。重点抓好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等废渣的综合利用。推进九湖流域企业、工业园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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