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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09-07-31 10:16:09  

女士们、先生们:

  在刚刚度过中国的传统佳节春节之际,在国务院新闻办的主持下,就中国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通报最新的进展,回答你们所关心的问题。中国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事业越来越受到国内外、业内外以及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中国是建筑业大国,每年大约20亿平方米的建筑总量,接近全球年建筑总量的一半。建筑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不仅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密切相关,而且也关系到国家能源战略和资源节约战略的实施,还关系到全球的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我首先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你们关心中国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通报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二是介绍建筑节能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措施;三是介绍“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的有关情况。

  一、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是我部贯彻国务院的要求建立的一种考核评价机制,已连续进行了三年,效果很好。2007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建设部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国各省、自治区(西藏除外)、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及26个地级城市的建筑节能总体推进情况和重要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抽查了610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147个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从检查结果看,2007年各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机制创新,狠抓监督落实,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成效明显。截至2007年10月份,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97%,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71%,分别比2006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据此估算,2007年1~10月份新建的节能建筑可形成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建设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一批24个示范省市开展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基本情况和能耗状况的调查摸底。部分省市开展了针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及能效公示工作。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已经启动。财政部会同建设部提出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对实施改造给予奖励的财政政策,2007年专门安排补助资金9亿元,用于对安装热计量装置的补助。部分地区已启动了相关能耗调查、制定改造计划等基础工作。天津、大连、青岛、银川、唐山等地已率先开展了一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进展较快。200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7亿多元,支持了三批21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各地积极响应中央政策,通过制定规划、编制标准规范、研发技术产品、出台经济政策等手段,有效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截至2007年底,各地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达7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近8000万平方米。

  ——推广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地把推广绿色建筑作为促进建筑节能模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结合地区实际,通过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组织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召开绿色建筑宣传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大绿色建筑的推广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继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创新机制,加大力度,扎实推进。一是继续加强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落实《节约能源法》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完善建筑节能经济政策。积极培育建筑节服务体系。二是落实新建建筑节能管理相关措施。强化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的监管力度,着力抓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落实。实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这是为贯彻国务院提出的建立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而提出的一项新的制度设计,我们将在配套的管理和技术政策方面提出新的措施,将于近期印发执行,对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将有重大影响。三是稳步推进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继续推动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加快研究制定与供热体制改革相关的计价、收费等配套政策。督促各地落实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四是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及运行节能管理。督促第一批24个示范省市完成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任务。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开展节约型高等学校和节约型宾馆建设工作。五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加强已启动的212个示范项目的管理,继续扩大示范规模。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研究利用太阳能、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解决农村地区用能问题。六是依法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完善和严格执行现有的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考核评价。

  三、继续召开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打造权威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建设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将于2008年3月31日~4月2日,在北京召开“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英国、法国、德国、美国等都委托了专门的机构与使馆共同组织本国政府、专家、企业参加大会,大会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大会已成功举办了三届,曾培炎副总理为2005年的首届会议和2007年的第三届会议致了贺信,并出席了2006年的第二届大会,作了重要讲话。这个会议已经成为共同探讨应对面临的能源资源环境问题的盛会,对加快培育我国建筑节能、智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建设领域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平台效用和积极意义。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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