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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试点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 试点企业将获财政补助

2015-05-13 16:06:10  

  工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及评估工作。

每经实习记者 冯彪 发自北京

  有关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日产生活垃圾近80万吨,年产近3亿吨,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80亿吨,约400多座城市陷入“垃圾围城”困境。

  为解决“垃圾围城”这个许多城市面临的难题,六部委联手试点垃圾处理新技术。

  5月11日,工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及评估工作。

推广仍存障碍

  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就是将生活垃圾作为生产过程的部分原料或燃料等,实现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这种方式在我国已有所尝试。例如,江苏省溧阳市在2013年年初正式投产运营了国内首条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示范线项目。截至2014年底,已经累计处理生活垃圾近20万吨。

  不过,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对该上述通知的解读也指出,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工艺上还有待完善,仍存在缺乏针对性的排放标准、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和相关评价标准,社会上对协同处置技术的认识不统一,政策激励不到位。

  记者也注意到,早在2004年,国务院参事、原国家建材局副局长蒋明麟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就提出该技术,但近十年来,该技术在我国推广和发展缓慢。2013年,全国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等固废的水泥窑消纳处理垃圾总量约180万吨,不到全国垃圾处置总量的1%。

  湖北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叶青曾在全国政协双周座谈会上分析其中的原因,他说:“行业准入较为困难,审批程序极其繁琐;水泥窑处理成本较高,但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置费普遍低于处置运行成本,企业大多处于保本或亏损状况;工程建设和建设项目评价等标准不明确,具体运作缺乏统一标准。”

试点企业将获财政补助

  此次试点的目标正是要强化对试点生产线的技术、经济和污染控制水平进行评估,科学、客观地分析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解决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面临的技术、装备、标准、政策等突出问题,规范技术工艺路线,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建立标准体系,探索运营模式,为“十三五”科学推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奠定基础。

  有专家建议,国家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在税收、电价、用地等政策上给予优惠倾斜,弥补企业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行成本的不足,让企业能够获得实惠。

  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污控司司长刘炳江提出,“有关部门要出台垃圾焚烧发电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最低支付价格标准,使企业保持合理的盈利水平。对部分水泥产品实行8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此次通知在资金补助上明确要求,财政部门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及时给予被选择试点的水泥企业处理生活垃圾费用。对达到试点评估要求的项目,在推广相关技术路线时,各有关部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视情况对相关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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