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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 今后每季度公开饮水安全状况

2016-05-16 16:35:03  
    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实施。从现在起,哈尔滨市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维护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要求,到2016年年底前,列入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13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61.54%以上。2017年年底前,哈尔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哈尔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有效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用水总量控制在72.77亿立方米内;2020年年底前,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为93%,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为53.85%。
 
    《方案》要求,要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饮用水安全监管,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哈尔滨市将建设磨盘山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到2018年,要具备独立完成109项指标全分析能力。各地方政府及供水单位要定期监测和评估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和用户水龙头等饮水安全状况,从今年起,各城区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上述信息,县级城市将于2018年起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供水安全各环节,哈尔滨市还将加强卫生评价和监督,强化生活饮用水日常抽检,并对磨盘山水库进行生态安全评估,建设保护区生态修复及规范化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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