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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应发展“低碳经济” 碳排放大户须缴排“污”费

2009-07-31 02:21:26  
  “以往秋冬季为广东带来大量降水的台风,这几年几乎没有再光临珠三角了,造成了秋冬春连旱,广东应该发展‘低碳经济’!”近日,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向大会提交了相关提案,呼吁广东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碳排放大户收取排“污”费。

  温室效应强烈秋冬连旱

  九三学社调研显示,作为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珠三角的温室效应异常强烈,整个大珠三角地区2005年的二氧化碳净排放量已超过1亿吨碳当量,在温室效应和城市热岛效应的双重作用下,珠三角区域灾害性气候事件频繁发生:以往罕见的雷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时有出现;台风迁移路径改变,以往在秋冬季为广东带来大量降水的台风自2005年以来就再没有光临珠三角,秋冬干旱加剧甚至出现秋冬春连旱。

  建设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

  为此,九三学社提出,广东有必要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先行一步,建设“低碳广东”。“谁污染,谁治理。”九三学社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应由温室气体排放者承担主要责任。建议将排污收费制度推广到碳排放领域,将碳排放费或碳税用来补偿碳吸收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

  据悉,目前国务院已批准天津滨海新区“建立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权交易市场”。九三学社建议,广东可尝试建立清洁发展机制和包括碳排放在内的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率先在省内试行碳排放权的交易,这将强化国内企业的交易意识,增强在国际碳交易定价方面的话语权。

  名词解释

  什么是“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是近年来国际社会为了应对全球气候系统变化而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它提倡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推行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绿色GDP核算等研究,力求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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