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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技减排 企业承担生产过程中减排

2009-07-31 10:15:46  
□本期对话人物

  段宁1949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美国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土木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国家和部级科技进步奖8项,2003年获教育部、科技部等六部委颁发的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现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长期从事清洁生产、工业生态学和循环经济理论研究以及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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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关注 科学技术在污染减排中的作用

  关键思路 科学技术是减排重要手段

  记者:当前,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具体到污染减排,科学技术发挥的作用如何?

  段宁:在污染减排中,科学技术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据我所知,国外曾有上百篇论文,都是通过分析经济增长、末端治理、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这4方面因素,来研究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在末端治理、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这三者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发展会导致污染物增加,而末端治理、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通常会使污染物排放降低。如果以上三者减排之和高于经济发展的增排量,则污染物排放呈下降趋势。

  记者:在我国的污染减排战略中,科学技术目前处于什么样的状况?

  段宁:科技进步减排的速度赶不上经济发展增排的速度,这是我国当前减排工作中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现象。

  多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控制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模式一直没有发生根本转变,这很令人担忧。诚然,我国目前所取得的污染减排成果主要是通过大力推行末端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达到的。末端治理无疑是重要和必须的,可以快速地解决最容易解决的污染问题,但是,它不能解决污染减排的深层次矛盾。如果我们一直在末端治理,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上“打转转”,企业本身用于减排的技术并不多,那么环境污染就永远也治理不好。

  最好的末端治理技术,治不好最差企业排放的污染。我们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从而提高其资源利用率,这样才能大幅度地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才能有效地进行污染减排。可以说,污染减排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要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量,要通过技术进步,把污染物消灭在其产生之前。

  记者:制约我国科技减排发挥最大作用的矛盾还有哪些?

  段宁:当前,我国的污染减排工作开始呈现可喜局面,但是这两年末端治理的潜力已挖得差不多了,今后进一步减排必须解决与此相关的深层次矛盾。所以在余下的时间里,污染减排的任务更重了。

  第一个深层次矛盾是我国还有很多企业技术落后,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和浓度都很高,有的工厂排放的废水COD超过10万mg/L。对这样的严重超标废水,任何末端治理手段都是无能为力的。当前,我国很多地方的污染减排工作主要是靠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来处理COD,靠火电厂上脱硫装置来削减SO2,企业真正依靠其内部的技术进步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现象尚不普遍。

  第二个深层次矛盾是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中后期,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速度十分迅猛。1995年~2006年,S O2排放量占全国70%左右,2006年占到78.4%的电力、热力的生产与供应行业,建筑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六大行业,其固定资产年增长率均在16.6%与45.8%之间,远远超过其他行业。中国城镇化率多年来保持在1%,每年有1300万农民移居到城镇之中;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1698美元,而农村居民仅526美元,物质需求量增长空间巨大;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加工制造中心。这3点因素在短期内无法改变,中国重化工产业在较长时期内迅猛发展的态势也无法改变。

  我国经济仍将保持高速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即202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至少是2000年的4倍以上。假设今后国家仍以控制COD和SO2为主,如果2020年国家环境目标是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00年的水平,则2020年的COD和SO2排放强度应至少分别控制在2000年的1/4以下;如果2020年要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下降到2000年的50%,则届时COD和SO2排放强度需要分别控制在2000年的1/8以下;如果2020年要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2000年排放量的20%,则届时COD和SO2排放强度需要分别控制在2000年的1/20以下。仅靠末端治理显然是不可能达到这样大的下降幅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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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关注 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

  关键思路 实现减排全过程控制

  记者:目前,各地都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应该如何在减排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

  段宁:全过程控制是在减排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全过程控制包含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末端治理3个方面。国外的数据表明,末端治理潜力有限,结构调整潜力有限,唯有科技进步的潜力无限。

  例如,日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SO2居高不下,但在实施全过程控制之后,其SO2排放量逐年稳步下降。1975年~1996年,日本的GDP翻了一番,其SO2排放量反而下降了160万吨。在这其中,技术进步的贡献率最大。1996年,日本SO2减排量中,末端治理贡献率为8%,结构调整贡献率为26%,技术进步贡献率为66%。

  结构调整在国外一般指多发展单位GDP产污量少的产业,重点是调整一、二、三次产业的比例。我国的结构调整实际上还包括关闭治污无望的小企业、多建大企业,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设大企业有利于建污染治理设施,也有利于高新技术的应用。即使如此,由于我国重化工产业还将继续高速发展,结构调整对污染物产生总量所起的作用有限。这就好比配制溶液,只要溶质总量在增加,溶剂加得再多,充其量只是改变了溶液浓度而已。如果结构调整中对提升科技水平重视不够,其减排作用更加有限。

  记者:在我国,科技进步减排的速度为什么赶不上经济发展增排的速度?

  段宁:我国污染减排最突出的矛盾是技术进步速度慢,总体上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以SO2减排贡献率为例,1995年~2005年,我国工业技术进步的SO2减排贡献率为60.3%。工业技术进步的SO2减排贡献率在“十五”期间有明显降低,从“九五”时期的73.7%降到55.1%。我国工业近期技术进步的减排贡献率还赶不上发达国家七八十年代技术进步的减排贡献率。

  粗放型增长方式是造成我国当前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资源利用率低,大量原材料和化学物质未进入产品,而是被排放到环境中成为污染物。例如,我国目前每生产一吨钢,先进水平(指大型钢铁厂)平均需要消耗新鲜水6.56吨,排放COD0.38千克、SO22.97千克。而国外先进水平吨钢消耗新鲜水量在2.4~3.2吨之间,排放SO20.55千克。与此同时,我国即使目前最先进的钢铁厂对氮氧化物也很少采取处理措施,对炼钢过程中产生的含二恶英、呋喃等强有毒物质的气体没有监测手段、排放标准和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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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关注 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

  关键思路 构建工业行业承担生产过程减排国家机制

  记者:您作为主要研究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和清洁生产方面的专家,曾经多次深入基层进行重大科研课题研究,从您的经验来看,企业对污染减排技术的态度如何?为什么会这样?

  段宁:根据我的接触和了解,从整体上讲,真正愿意从事生产过程减排技术创新的企业非常少,积极性也不高。不少企业普遍在生产中促进技术进步,进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得不错,但对减排中的科技运用不够重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

  首先,负责工业运行的部门没有承担相应的减排责任。而要推动结构调整中科技含量的提升,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设计和构建工业行业承担生产过程污染物减排职责的国家机制,由国务院对工业部门行业提出加强技术进步、大幅降低生产过程污染物的更严格的要求和更明确的考核方式。此外,要强化清洁生

  产标准、最佳适用技术等环境管理技术,制定主要生产过程、主要工序的污染物减排指标。

  在这种机制下,负责工业运行的部门要承担起相应的减排责任,在生产过程中限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如对化工行业或钢铁行业,规定只能产生这么多的污染物,要把这些指标都“卡”死。对一个地区而言,也应如此,即不仅要考核其治理了多少污染物,还要考核其产生了多少污染物。然而,目前国家没有形成这种机制,尤其是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产污控制没有形成这样的机制,导致企业缺乏通过技术进步来削减污染物的动力。

  其次,任何技术创新都是有风险的。我们一些主管部门常常有这样一种观念,即技术创新是企业自己的事情,因为技术创新成功后企业会获得由此带来的利润。我不完全同意这种说法。事实上,这种思想在一些管理部门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是我们工作上的阻碍。

  第一,在建设示范性工程时,我们确实是在帮助企业,但企业配合示范性工程所做的一切努力,如更换管道、更改原材料、调整生产计划等,都是要付出代价的。第二,任何新技术都是有风险的,不一定能成功,而且不成功的比例通常很大。企业的这些投入往往超过国家的投入,同时冒的风险很大。第三,由于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还不完善,企业在技术产权上往往得不到保障,通常是这家企业在技术创新中所取得的成果或经验、教训,会被后来的企业无偿使用或借鉴,由此造成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需要强调的是,国家对这些示范性项目的扶持力度并不大,对在技术创新上“吃螃蟹”的企业如何化解经营风险也缺乏相应的支持措施。与此同时,我国现在还没有形成风险投资机制。因此,真正愿意在过程减排上从事技术创新的企业非常少,积极性也不高。

  记者: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改变这种局面?

  段宁:从国家层面上来说,应该对从事技术创新企业的风险,以及其做出的贡献予以承认,并在政策、经费方面有所照顾。作为环保部门,也应该多为企业争取一些项目,帮企业搞好技术示范工程,开发减排技术,提高科技含量,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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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关注 化解减排深层次矛盾

  关键思路 最大程度发挥科技减排作用

  记者:科学技术如何才能在污染减排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段宁: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要瞄准重大污染防治项目,提高国家环境工程技术能力。我认为在以下两个方面,环保科研力量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水、气、渣等传统的污染治理工程方面的技术;二是没有专业的科研和设计部门,污染重、科技力量薄弱的中小工业行业工艺生产过程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末端治理技术。

  据我所知,中国一些行业的生产技术很落后,有的行业甚至没有专门的机构来研究、设计。有的行业以前有研究机构,但几轮机构改革下来,加上市场的冲击,这些研究机构已不复存在了。如甘蔗制糖行业,就存在这种情况。有的行业过去规模很小,国家也没有专门的科研机构来进行研究,但这几年发展得非常快,污染也很重。电解锰就是这样一个行业,目前我国产量占全球产量的92%,但无论是其生产过程,还是在其污染的末端治理方面,技术落后、排放不达标的情况很多,环境风险隐患非常大。这个行业一直没有专门的科研设计单位。

  因此,我认为环保部门的科研单位应该介入这些行业。在这些领域,环保部门义不容辞,不但要抓末端治理,而且要抓生产工艺的技术改进。如果我们能及时介入这些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就会使污染物的产生量大幅度下降。

  其次,要抓牢环境优化经济的突破口,加速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美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各州环保局都建立了清洁生产中心,推进污染预防工作,对巩固污染减排效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国政府长期以来推行的环境管理机制的特点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验收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管理;对建成的项目通过排污收费、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等制度进行环境管理,强调对排放污染物的末端治理,对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排和环境风险降低,一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制。实践证明,清洁生产既能解决污染减排的深层次矛盾,又能遏制污染反弹;既能治标,又能治本;既实现了生产过程的污染物削减,又降低了环境风险隐患,是实现环境优化经济的有效途径。

  法律赋予了环保系统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职责和任务。全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经过3年的推行,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由于长期以来推进清洁生产的体制、机制不适应,重点企业在清洁生产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尽快建立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三级责任体系。国家监督管理机构从业务上监督管理省级监督管理机构,配合环境保护部制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文件,开展对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督管理;省级监督管理机构要配合各省环保部门从业务上监督管理辖区内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审核机构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咨询服务。监督职能和执行职能在机构上进行分离,不同机构执行不同的运行机制。

  二是建立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资金渠道。清洁生产技术能够从源头上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但是其开发投资大、风险大,完全依靠企业研发,容易形成一家研发全行业受益、风险与利益不对称的局面,影响企业研发清洁生产技术的积极性。为此,国家应建立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资金渠道。第一,改变排污费使用方向,对通过使用新技术大幅度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排污费可以用于技术改造,不局限于末端治理;第二,对研发和先行推行清洁生产技术的企业实施减免税;第三,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专项基金;第四,建立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监督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渠道,国家级监督管理机构资金通过国家财政渠道解决,省级监督管理机构通过省财政渠道解决。

  三是加强对清洁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保证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建立清洁生产技术交流平台,及时解决企业在研发新产品、引进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时遇到的技术创新方面的需求。

  同时,要推动结构调整中科技含量的提升,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环境隐患。长期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对产能规模和设备尺寸要求较多、较明确,对结构调整中科技进步的速度要求较少、不太明确,不利于发挥结构调整控制生产过程中污染物和环境隐患的应有作用。有些企业仅仅依靠现有生产线或车间的简单叠加扩大规模;有些企业虽然产能和设备有所改动,技术有所提高,但并未进行认真的技术升级,技术升级力度远远不够,只是简单、被动地迎合,远未达到环境优化经济的目标。这是许多调整后的企业仍然不能真正稳定达标的重要原因之一。简单的产能扩大,不但不能在生产过程中大幅度削减污染物,而且有可能因产能扩大导致最终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隐患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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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关注 加强环保科研能力建设

  关键思路 从人才、资金和设备等方面入手

  记者:您刚才提到环保科研力量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那么,目前我国的环保科研实力到底如何?

  段宁:我国环保系统科研部门在工程建设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上比较薄弱,很少在推进国家重大污染防治工程上发挥具体的工程技术作用,不利于环保部门做大做强,也不利于环保部门在国家综合性宏观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当前,我国环保科研单位能力不足,对污染减排工作的制约已经十分明显。相当多的省级和省级以下科研单位主要从事环评工作,不足以真正承担起重大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而国家级环保科研单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采样分析仪器不能满足科研需求;环境过程模拟设备刚刚起步,尚未形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污染预防过程模拟能力长期滞后,基本不具备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生成和减量化技术的研发能力;应急预警仪器设备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应对突发环境

  事故;气候变化履约谈判缺少有力的科技支撑,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不足;缺乏构建环境信息平台的投入,导致科研信息支撑不足。此外,人员编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以中国环科院为例,在现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中,全院创新基地的人员编制仅有180名,制约了科研工作的发展以及为环境管理提高和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

  记者:如何才能抓住机遇,加强环保科研机构自身能力建设?

  段宁:要加强环保科研单位在污染减排中的能力建设,应从人才、资金和设备等各方面入手。

  近几年来,环保科研部门一直在跟着国家的政策转,以末端治理为主,鲜见研究生产过程中减少污染物产生的科学技术,这与国外的差距很大。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环保科研单位把很多的精力放在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产污量和废物循环利用等科学技术上,而我国由于没有形成这种机制,我们在主动研究清洁生产技术、物质循环利用技术等方面的力量很薄弱。

  现在的情况是,那些搞“软”研究的项目,如政策、战略、标准、规划等项目资金来得比较容易,也比较容易完成。而在“硬”的工程技术类项目上,或在真正重大的环境工程上,没有形成这样的局面。我个人认为,现在直接为国家管理服务的项目很多,能力也比较强,这很有必要,但我们不能忽视技术项目的科研工作。离开了工程、技术和设备等鲜活的实际,软项目也好、为环境管理服务的项目也好,其质量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环保部门在技术项目的立项过程中,要加大扶持力度。事实上,我们环保部门在水、气等方面的研究能力有一些,但离国家把环境质量搞好的要求还差得很远。与其他部门如水利和建设等部门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部门的下属科研单位的设计、施工力量都很强,而环保部门没有真正组织搞“硬”工程的队伍。我们在这方面一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科研和设计力量不能光靠管理,而没有其他的手段来实现它,我认为国家应在相关政策的出台、项目的建立和经费方面有意识地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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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关注 经济危机下的环保对策

  关键思路 多提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

  记者:在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影响下,国家提出用4万亿元拉动经济发展,各地也都在保增长,环境科技如何在既促进经济增长,又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段宁:这是一笔巨大的投入,目前各部门、各地已经花出去了不少钱,但总体感觉对污染减排、科技进步的强调不够,对生产过程中的减排技术要求不够。

  国家用4万亿元拉动经济发展,这其中我们环保部门负有很大的责任。

  首先,国家环保部门应出台一些政策上的、宏观的指导,以及技术标准上的总体要求。近一两年来,在国家和全社会高度重视减排工作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出现了“双下降”的可喜局面,我们千万不要因为这4万亿元的投资“砸”下去,阻碍了污染减排的进程。国家对此应提出一些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

  其次,要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特别是在环评、可行性研究和“三同时”制度等方面不能放松。现在之所以会出现新的结构性污染,主要原因就在于结构性技术水平偏低,我们对于广大工业企业尤其是传统行业企业,要督促其切实提高科技含量。据了解,我国一些大的工业行业近几年大型企业上了很多,但简单复制的现象很明显,有的甚至是用的同一批图纸。在这些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的现象很少见。有的企业追求技术进步,大部分原因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进而提高其经济效益。因此,环保部门在项目的立项、拨款、审批上要严格把关,不能因为要救急,就赶紧帮着把钱花出去,要兼顾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在这方面,地方环保部门应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要坚持把好关。尤其是在环评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方面,要对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技术给予推荐,对项目的清洁化生产技术坚持高要求。当然,我们环保科研部门本身也要研发这样的技术,建立好示范性工程。

   段宁如是说

  科技进步减排的速度赶不上经济发展增排的速度,这是我国当前减排工作中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现象。多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控制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模式一直没有发生根本转变,这很令人担忧。末端治理无疑是重要和必须的,可以快速地解决最容易解决的污染问题,但是,它不能解决污染减排的深层次矛盾。如果我们一直在末端治理,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上“打转转”,企业本身用于减排的技术并不多,那么环境污染就永远也治理不好。

  最好的末端治理技术,治不好最差企业排放的污染。我们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从而提高其资源利用率,这样才能大幅度地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才能有效地进行污染减排。可以说,污染减排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要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量,要通过技术进步,把污染物消灭在其产生之前。

  全过程控制是在减排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全过程控制包含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末端治理3个方面。国外的数据表明,末端治理潜力有限,结构调整潜力有限,唯有科技进步的潜力无限。

  结构调整在国外一般指多发展单位GDP产污量少的产业,重点是调整一、二、三次产业的比例。我国的结构调整实际上还包括关闭治污无望的小企业、多建大企业,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设大企业有利于建污染治理设施,也有利于高新技术的实施。即使如此,由于我国重化工产业还将继续高速发展,结构调整对污染物产生总量所起的作用有限。如果结构调整中对提升科技水平重视不够,其减排作用更加有限。

  从整体上讲,真正愿意从事生产过程减排技术创新的企业非常少,积极性也不高。不少企业普遍在生产中促进技术进步,进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得不错,但对减排中的科技运用不够重视。

  要推动结构调整中科技含量的提升,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设计和构建工业行业承担生产过程污染物减排职责的国家机制,由国务院对工业部门行业提出加强技术进步、大幅降低生产过程污染物的更严格的要求和更明确的考核方式。此外,要强化清洁生产标准、最佳适用技术等环境管理技术,制定主要生产过程、主要工序的污染物减排指标。

  要瞄准重大污染防治项目,提高国家环境工程技术能力。我认为在以下两个方面,环保科研力量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水、气、渣等传统的污染治理工程方面的技术;二是没有专业的科研和设计部门,污染重、科技力量薄弱的中小工业行业工艺生产过程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末端治理技术。

  要抓牢环境优化经济的突破口,加速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实践证明,清洁生产既能解决污染减排的深层次矛盾,又能遏制污染反弹;既能治标,又能治本;既实现了生产过程的污染物削减,又降低了环境风险隐患,是实现环境优化经济的有效途径。

  我国环保系统科研部门在工程建设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上比较薄弱,很少在解决国家重大污染防治工程上发挥具体的工程技术作用,不利于环保部门做大做强,也不利于环保部门在国家综合性宏观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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