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4:09
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先是由个别城市试行,2002年7月才由国家四部委联合发起并强制实施。垃圾处理包括堆肥、填埋、焚烧及废物利用等多方面,而这项工程所需的费用如果全靠政府的财政投入,远远不够。客观上讲,费用紧缺会带来工艺落后,工艺落后就会导致污染环境和资源浪费——由此而言,垃圾费的收取,在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提高垃圾处理能力方面会产生促进作用。
当下资金短缺的实际情况给城市管理部门带来了强大压力,为缓解这种压力,昆明最近正在听证“靠市民广泛承担”的可行性。日前昆明召开了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听证会,提出了城镇居民每月每户8元的收费标准作50%的上涨。城管部门给出的上涨理由,亦是我国相关局面在本地的体现:昆明市每年向市民收取的有关费用,不足以维持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今年还将开工建设二座垃圾焚烧厂和一座垃圾填埋场,三座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和运行,靠补贴方能盈亏平衡;还有环卫行业用工成本的提高和油料提价、偿还两座垃圾填埋场建设所用贷款本金……
看得出来,有些问题在听证会上被“宏观说法”遮盖了,这可能是听证会在设置上的策略,也可能是对公众有关“一听证就涨价”观念的某种缓冲。此“宏观说法”出自城管部门,大意是“今年上半年将对昆明的垃圾处理体制进行改革。”改革是好事,却因为只有官话概括,公众无法从细节上感受。“官八股”表述放在涨价之前,明显是不太合适的,它规避的,是垃圾处理全昆明仅此一家别无分店的事实。改革的提出和涨价的听证放在这一事实上体会,在时段上有倒置的意图,这种颠倒可能是想消除公众对垄断的一些质疑,却更多表现了城管部门在垃圾处理问题上的垄断事实。
垄断的解决,才是改革“垃圾处理体系”、乃至改革城管系统的破冰之举。在此无意质疑城管部门提出的改革意向,因为无从察觉这一改革意向中是否有相对于垄断的“开放”。我们只是在提价50%的语境里尝试提示:体恤民意是基本的“以人为本”态度——改革就是要找到更多“以人为本”、谋求发展的路子。
昆明正因发展而开放。在此之前,医疗和教育领域都已经对民资开放,今年,金融领域也开始广纳民资。政府的思路和政策都体现了昆明在科学发展观方面的踏实认知和践行。面对城管体系内的经营问题,面对只靠政府财政无法支撑的问题,冲出改革瓶颈,引入民资、引入民营企业更具实效的管理体系,应该值得尝试。这种尝试,无疑需要全新的理念和胆识,需要切实的建设性眼光。相比之下,春城在垃圾处理费方面把自己“改革”成全国的榜眼(深圳的垃圾处理费13元,成都、重庆、北京8元,大连6元,西安2元……昆明若收12元,“榜单”上是榜眼位置),远不及抛开固步自封的枷锁——用市场说话,用实打实的企业运作对实打实的民意。这种说法虽然也是“宏观”言辞,但如果这一“宏观”与城管部门今年的改革意向重合——将是值得期盼的改革先兆。
“12元”是市民买单,涨价的4元,可以幻化并折射很多东西。面对昆明发展、建设的日新月异,有关部门及时调整理念、着实在创新上做“积极”文章,是公众的一份乐观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