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坚持把固废环境管理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把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相协调,全市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务实创新,在固体废物、化学品环境管理、城区土地污染防治等方面探索和积累了较多经验,取得较大成效。
重庆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危废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主城区和长寿两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均已完成建设,万州、涪陵、黔江3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也已开工建设;主城区通过BOT模式建成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永川区、开县建成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24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两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能力达每年50余万吨。
重庆市积极推进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置,推动建成全国首个利用水泥窑共处置污水污泥项目,并在全国较早实行了污泥处置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为摸清污泥处置现状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庆市进一步规范了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服务城市发展。开展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管理台帐试点工作,初步建起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模式。在全国率先将固体废物转移管理上升为全市一项行政许可内容,实行固体废物转移审批制度。加大监管监察力度,查处违法企业。通过努力,截至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较2005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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